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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兴胜科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引线框架产品扩建技改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2021-02-03 14:41:59

《苏州兴胜科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原苏州住矿电子有限公司)引线框架产品扩建技改项目(第二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兴胜科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原苏州住矿电子有限公司)引线框架产品扩建技改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苏州兴胜科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龙潭路123号现有厂房。

二、验收监测情况

(1) 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等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全厂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及厂排口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标排放。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排气筒高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在厂界四周外1m处各布1个测点,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 固废处理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其中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固废“零”排放。本项目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了各类污染物的收集、处置及综合利用。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验收公示期:2021年2月3日至3月5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兴胜科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龙潭路123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91310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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