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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百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抗肿瘤复合药物制剂研发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6-16 10:18:09

苏州百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抗肿瘤复合药物制剂研发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百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抗肿瘤复合药物制剂研发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百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A4楼103、104单元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苏州百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A4楼103、104单元,年产抗肿瘤复合药物制剂15000g/a,本项目员工20人,一班制,8小时/班,年工作日250天,年运行200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月苏州百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中升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百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抗肿瘤复合药物制剂研发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月28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告知承诺制意见(C20210015)。

2021年3月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1320594MA1YC6G89W001X)。

项目于2021年2月开工,2021年3月竣工并开始调试。欧宜检测认证服务(苏州)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对本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检测报告编号OASIS2104030),5月苏州百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完成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

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投入试生产期间,未发生投诉情况和违法处罚情况。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百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抗肿瘤复合药物制剂研发迁建项目及其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项目104车间通风橱由环评中的8个减少为4个,通风橱变化后可以满足研发设计能力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变动情况章节结论,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高压灭菌锅产生的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弃水和生活污水,直接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厂处理;相关器皿、设备和包材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液直接作为危废处置。

2、废气

本项目生产废气包括气流粉碎废气、搅拌溶解废气、检测废气和调pH、定容废气。其中气流粉碎、搅拌溶解和调pH、定容过程产生的废气量小,环评未进行定量分析。

检测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顶楼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楼顶的24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纯水机、通风橱和废气处理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80dB(A),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一般工业固废(纯水制备废弃物)、危险废物(检验废液、废滤渣、清洗废液、废培养基、废拖把、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塑料耗材、不合格品)一般工业固废由供应商回收,危险废物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苏州顺伟思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清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百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A4楼103、104单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2-69386599

邮箱:18862161330@163.com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2021年6月16日-2021年7月13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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