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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黄花泾河道疏浚工程项目验收公示

2022-10-24 17:03:45

苏州市黄花泾河道疏浚工程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单位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市黄花泾河道疏浚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3186万元,环保投资75.49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该项目位于黄花泾河道,本次疏浚的黄花泾河道基本为东西走向,东至西塘河,西至京杭运河,北岸为高新区浒墅关镇,南岸为姑苏区金阊新城,本次清淤范围:京杭运河与黄花泾交汇处西侧 30m-黄花泾船闸,长 4.21km;

建设地点:姑苏区黄花泾河道

二、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均于环评基本相符,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附件1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A、施工期扬尘(颗粒物):工程施工阶段中围堰修筑所用材料通过车辆运输进场,车辆进出、材料装卸过程中会产生扬尘,这些都会对工程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污染。尤其是在风速较大或汽车行驶较快的情况下,扬尘的污染更为突出。根据有关施工工程的调查资料,其施工现场近地面扬尘浓度可达 1.5~30mg/m3,随地面风速、车辆速度发生较大变化。运输车辆在沿线的道路扬尘量为0.68kg/(km·车辆),在工程开挖区现场附近的道路扬尘量达到0.85kg/(km·车辆)。施工高峰期运输量大,车辆来往频繁,道路扬尘污染较为严重。B、施工机械、船舶的尾气:本项目燃油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泥船、泥驳船、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及船舶作业排放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将产生一定的污染,其主要污染物为 SO2、NOx、CO 等。根据《工业交通环保概论(王肇润编著)》,每耗1L油料,排放大气污染物SO23.24g、NOx9g、CO7g。本项目耗柴油量约为2400m3,则排放的污染物SO27.78t、NOx21.6t、CO16.8t。由于地势平坦,有利于废气稀释、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明显。C、清淤工程和排泥厂的淤泥臭气:恶臭主要产生于河道清淤及排泥厂淤泥堆放过程中。底泥的运输主要通过泥驳船运至排泥厂,运输过程会有少量臭味,但停留时间较短,且运输量有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主要影响是底泥在河道清淤过程及排泥厂淤泥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河道中含有有机物腐殖的污染底泥,在受到扰动时,其中含有的恶臭物质52将释放,从而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恶臭组成成份较为复杂,有 NH3、H2S、甲硫醇、甲硫醚、甲胺等 10 余种无机物、有机物,其主要成份是 NH3、H2S 和臭气。根据类比调查,淤泥产生H2S浓度在0.007mg/m3 以下,NH3 浓度在0.15mg/m3 以下,臭气浓度在10~15。运营期:本项目为清淤工程,工程结束后对环境主要为有利的影响,运营期不需要人员值守,亦不涉及泵站等设施,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2、废水:施工期: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船舶含油废水、基坑排水、排泥厂淤泥退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石油类和 SS 等。A、生活废水: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约 20 人,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是 COD、SS、NH3-N、TP 等。施工期生活废水经设置的临时公厕收集后由槽车托运至福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B、施工船舶含油废水:本项目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经船舶配备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收集,上岸委托相关处置单位处置,不排放,符合《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相关要求。C、基坑排水:基坑排水主要为河道积水、渗水和地下水。基坑排水的主要污染物为 SS,排水中 SS 浓度约 1500mg/L,基坑排水会使施工河段周边局部水体浑浊度提高,水质暂时变差,但经水体自然沉降和净化,水质很快就能恢复。D、排泥厂淤泥退水:本项目淤泥量为 322000m3,淤泥含水率 95%,运至排泥厂后,在排泥厂设置退水口,且将淤泥退水收集沉淀后接管至昆山张浦镇尚明甸窑潭区处理。运营期:本项目为清淤工程,工程结束后对环境主要为有利的影响,运营期不需要人员值守,运营期无废水。

3、噪声: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分为两类:固定、连续的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施工船舶、车辆等产生的移动交通噪声,施工机械大都有噪声高、无规则、突发性等特点。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船舶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清淤设备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施工车辆、船舶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依据施工阶段、施工类型的不同,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类型不同,产生的噪声强度亦不同。同时,由于各种施工设备的运作一般都是间歇性的,因此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具有间歇性和短暂性的特点。主要施工机械的噪声源强,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为 3~8dB,一般不会超过 10dB。运营期:本项目为清淤工程,工程结束后对环境主要为有利的影响,运营期不需要人员值守,无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清淤产生的淤泥。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B、清淤淤泥:本项目清淤淤泥量 322000m3(含水率 95%),本项目清淤淤泥运至昆山张浦镇尚明甸窑潭区,用作洼地填土。本项目设一处排泥厂,淤泥经泥驳船运送至排泥厂,通过泥浆泵将淤泥泵入排泥区域内并进行静置退水,在排泥厂的底部设置防渗层,并设置退水口。将淤泥退水收集并沉淀后接管至昆山市张浦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直港。运营期:本项目为清淤工程,工程结束后对环境主要为有利的影响,运营期不需要人员值守,无固废排放。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2022 年 9 月 8~10 日,欧宜检测认证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对苏州市黄花泾河流地表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黄花泾河流断面地表水 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四类限值;悬浮物指标均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限值;2022 年 7 月 11 日,欧宜检测认证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对排泥厂(苏州市昆山尚明甸窑潭区域地块)地下水监测点进行了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排泥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较好;2022 年 9 月 8 日,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苏州市黄花泾底泥监测点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黄花泾底泥监测点指标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的风险筛选值; 2022 年7 月,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苏州市黄花泾排泥厂土壤监测点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实施后,排泥厂各项土壤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的风险筛选值,项目的建设基本未影响排泥厂,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其用地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河道管理处

联系人:姜伟

联系方式:65245038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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