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类零部件1000万件的 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2022-10-18 10:24:38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类零部件1000万件的
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类零部件1000万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10月17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现有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凤凰山路8号厂区,进行年产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类零部件1000万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项目总投资2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新增员工200人,年工作日数为300天,两班制,8h/d,年工作4800h。
该项目于2020年07月31日取得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备案证号:吴中行审备〔2020)115号);2021年5月委托江苏中升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类零部件1000万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1年11月1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审批意见(苏环建〔2021]06第0015号)
本次验收项目“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类零部件1000万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于2022年1月开始建设;8月建成,2021年8-9月项目建成并进行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调试。2022年9月欧宜检测认证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检测报告编号:OASIS2209016),建设单位于2022年10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收集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外排。
一般固废仓库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废仓库建设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各类危废产生、收集、暂存、处理处置工作及相应的台账管理工作,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凤凰山路8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2-66281215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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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类零部件1000万件的 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