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尚科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视觉膜生产项目(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08-08 16:56:10
江苏尚科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视觉膜生产项目(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尚科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视觉膜生产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江苏尚科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常熟市常福街道阳光大道18号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年产IMD热转印膜 100万m2/a、INS热转印膜 100万m2。
本项目员工15人;一班12小时,年工作300天,年运行3600小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取消了挤出压延工序,减少1台挤出压延机,不再外购PC粒子进行挤出压延,采取直接外购成品PC膜,对应挤出压延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及排气筒对应取消。
因附近围墙电线安全原因,13#排气筒高度由环评中的30米调整为20米。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蒸汽冷凝水作为清下水进入雨水管道,冷却塔强制排水和生活污水接管进虞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调配、涂覆、印刷、复合、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以丁酮、乙酸乙酯、异丙醇、环己酮、甲苯、乙酸酯类、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管道收集,一并通RTO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13#排气筒排放。其他未完全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涂布线、印刷线、UV成型线、分切机、挤出压延机、配液系统、空压机、冷却塔和废气处理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隔振、隔声,同时经车间墙体屏蔽、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常熟苏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运清运。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尚科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常熟市常福街道阳光大道18号
联系人及方式:张厂,13773095190,sunshine6965@1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9月1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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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尚科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视觉膜生产项目(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2023-08-08